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關于開展2016年度省“錢江人才計劃”C、D類項目擇優資助工作的通知
各市和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直、中央在浙有關單位,省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省重點企業研究院:
為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集聚海外優秀留學人才,現就2016年度省“錢江人才計劃”C、D類項目擇優資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及標準
“錢江人才計劃”主要擇優資助近期回國來浙工作和創業的海外留學人員及團隊。
(一)社會科學(C類):主要資助社會科學(包括文化、藝術、新聞、經濟、法律、體育等)領域留學回國人員及團隊的工作啟動、來浙講學(教學)或進行咨詢服務和自主創業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類):主要資助我省急需引進的具有特殊專長,或從事科技創業創新的留學回國人員工作啟動。
C類項目每個資助3萬元,D類項目每個資助5萬元。
二、申請條件
申請資助人員需符合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學習工作經歷,2013年1月1日以后回國來浙工作或創業;
(二)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請項目的執行年限必須在申請者與所在單位簽訂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內。
已入選國家、省“千人計劃”的,或已獲過“錢江人才計劃”資助的,不予重復資助。
三、重點支持范圍
回國來浙從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在信息、健康、環保、旅游、時尚、金融、高端裝備制造等我省七大萬億產業和文化創意、海洋經濟、生物技術、新能源、新材料等戰略性新興產業從事創業創新的海外留學人員;省級留學人員創業園、省重點企業研究院、省級產業集聚區引進的海外留學人員。
四、工作程序
(一)申請者填寫《浙江省“錢江人才計劃”C、D類項目申請表》,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并將申報內容進行全信息公示后上報;
(二)各市、省直和中央在浙有關單位人事部門審核匯總后,于3月31日前報送至省人力社保廳,同時,將電子文檔發送至58265798@qq.com;
(三)省人力社保廳組織專家進行評審,擇優確定項目資助對象,經公示無異議后,發文公布,核撥資助經費;
(四)獲資助的項目申請人簽訂項目實施合同書,并按時提交項目驗收報告。
五、申報材料
(一)綜合報告(注明聯系部門、人員和電話)1份。
(二)《浙江省“錢江人才計劃”申報情況一覽表》(見附件1)1份。
(三)《浙江省“錢江人才計劃”C、D類項目申請表》(見附件2)及相關附件證明材料(附件清單見附件3)各1份,一同裝訂成冊。
上述表格可在浙江海外人才網(www.zjhwrc.com)“表格下載”欄目下載。
聯系人:省人力社保廳專技處 樓紅平;
聯系電話:0571—87056473;
地址:杭州市省府路8號省行政中心2號樓,郵編:310025。
附件:1.浙江省“錢江人才計劃”C、D類項目申報情況一覽表
2.浙江省“錢江人才計劃”C、D類項目申請表
3.C、D類項目申報附件材料清單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辦公室
2016年1月27日